實際應用

侵害配偶權可以告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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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社會中,伴侶之間的忠誠與信任至關重要。然而,當一方配偶的權益因第三者介入而受到侵害時,受害方能否多次對相同的當事人或不同的人提出侵害配偶權的訴訟?這是許多人在面臨婚姻危機時經常提出的疑問。大愛徵信社深入為您解答,並提供實務建議。

侵害配偶權是屬於民事侵權行為,依據我國民法第195條規定,被侵害的一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俗稱精神慰撫金)。法律上對於侵害配偶權的訴訟次數,並未明確限制,也就是說理論上受害者可以針對每一次獨立的侵權事件提出個別的訴訟。舉例來說,若配偶多次與第三者有不正當的親密行為,每一次行為都可被視為獨立侵權事件,因此受害方可以分別對這些獨立事件提起訴訟。但需要注意的是,每一次訴訟都需要清楚且充足的證據支持,例如明確的對話紀錄、照片、影片或證人證詞。

實務上法官在審理侵害配偶權案件時,也會評估提出訴訟的動機與實際意義。若受害方為了同一事件重複起訴,法官可能會認為是訴訟濫用,因此在訴訟過程中,清楚區分不同事件或不同侵權行為相當重要。侵害配偶權訴訟有所謂的時效限制,依據民法第197條,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自受害人知道有損害及加害人時起,兩年間不行使即因時效而消滅,最長自行為發生日起十年內不行使亦因時效而消滅。因此,若考慮多次提出訴訟,必須留意每次事件的時效期限。

另一個經常被忽略的重點是,受害方在實際提出訴訟前,應當確認證據的充足性及真實性。如果訴訟未能勝訴,不僅浪費時間、金錢,更可能影響到自己後續的權益。因此建議在準備訴訟時,委託專業的徵信社協助蒐證,確保訴訟時證據充分有效。若受害方考慮多次提告的目的在於追究法律責任,應注意法院一般會綜合考量精神損害賠償金的合理性。若重複就相同或類似侵權行為提起訴訟,法院可能會認為受害方已獲得適當的補償,不再判決高額賠償。因此,理性判斷並適當提出訴訟,才是保障自己最大權益的最佳途徑。

侵害配偶權的訴訟次數在法律上並無明確限制,但實務上每一次訴訟都必須獨立、證據充分、且符合法律時效。大愛徵信社建議受害人在面臨侵害配偶權案件時,儘早尋求專業協助,妥善規劃提告策略,以達到有效保護自身權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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