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應用

侵害配偶權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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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關係遭受第三人破壞時,許多受害配偶雖然知道法律可以提供保護,卻往往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問題——訴訟時效。侵害配偶權的時效規定直接影響受害者能否有效地透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大愛徵信社特別針對侵害配偶權訴訟的時效問題進行深入探討,幫助您及時掌握法律程序,保障自身權益。

根據法律規定,侵害配偶權屬於民法上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其訴訟時效依據《民法》第197條的規定,適用兩年之短期時效。簡單而言,受害配偶自「知悉有侵害配偶權事實及侵害人」起兩年內,必須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否則法律上的救濟權利將因時效而喪失。實務上常見的疑問是:「何謂『知悉』?」法律上的「知悉」並非單純懷疑或猜測,而是具有明確證據能夠證明侵害配偶權事實的存在,且確認侵害者之身份。換言之,必須有具體的證據支持,確認第三者與配偶存在侵害行為的明確情形,才算開始進入法律上的時效計算期間。

侵害配偶權另有一項重要的「消滅時效」規定,即自侵害配偶權發生之日起超過十年,不論是否已經知悉侵害事實或侵害人身分,受害配偶之請求權皆將因為十年時效的消滅而喪失。這也提醒當事人在懷疑或知道可能存在侵害配偶權的情況下,應盡早尋求專業協助及蒐證,以免因逾越時效而失去主張權利的機會。舉例來說,若您於2022年1月明確知悉配偶外遇並確認第三者身份,則您必須在2024年1月之前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訴訟。若超過此期限,即使擁有完整證據,法律上也無法再主張侵害配偶權的賠償。此外,即使您於2022年未察覺侵害事實,但若行為最早可追溯至2013年,則即便事後發現證據,到了2023年之後也無法再提起法律追訴。

為避免錯失法律救濟的機會,大愛徵信社建議您若懷疑或確認配偶遭受第三人介入,應儘速委託專業人士進行證據蒐集,釐清法律上的時效起算點,以確保您的權益不受時效限制影響。大愛徵信社致力提供專業、合法且詳盡的證據蒐集服務,協助受害配偶及時掌握關鍵資訊,並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協助委託人瞭解法律程序及相關時效規定,確保您能夠有效並及時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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